記者從市人社局獲悉,該局調整優化勞動能力鑒定時間,擴大勞動能力鑒定“快辦行動”范圍,讓群眾辦事更方便。
為進一步壓縮辦理時限,自2023年9月起,宜昌市勞動能力鑒定從60日內作出勞動能力鑒定結論、必要時可延長30日,調整為30日內作出勞動能力鑒定結論、傷情復雜的60日內作出鑒定結論。
市人社局還將勞動能力鑒定“快辦行動”范圍由規定的等級鑒定擴大至“停工留薪期、輔助器具配置、工傷復發”等所有鑒定事項和非因工勞動能力鑒定事項,實現勞動能力鑒定“提速辦”服務范圍全覆蓋,凡勞動能力鑒定辦事群眾均享受快辦服務。此外,以“人社服務專員”為契機,人社部門還暢通鑒定綠色通道,針對部分傷情嚴重、行動不便,無法參加現場鑒定的工傷職工,組織鑒定專家提供上門鑒定服務。
截至目前,已為全市1560余名工傷職工開展勞動能力鑒定。(記者劉晶晶、通訊員羅雷)